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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商务局关于拟参与2025年凉山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销售和回收主体的公示


来源:流通业发展科 时间:2025-04-07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州级相关部门复审,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48日至415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报省商务厅备案。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州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名称)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凉山州商务局流通业发展

 联系电话:0834-2163308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9909


拟参与凉山州2025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第二批销售和回收主体名单.xls



                     凉山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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