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凉山州 2021 年四川省现代物流项目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按照《凉山州商务局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现代物流项目备选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凉商务〔2021〕96 号)要求,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66 号)和《凉山州商务局关于印发凉山州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商务〔2019〕124 号),经企业自愿申报,企业所在相关县(市)商务外事局和财政局审核认定并经县(市)人民政府推荐,州商务局会同州财政局组织物流专家、财评专家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委托局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和参与下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现场核查,现将拟支持的凉山州2021年四川省现代物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12 月 22 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